2008年10月4日 星期六

My beloved son







朋友在網誌中大讚其女兒Miu Miu如何乖巧;從不搗蛋,乖得令她沒有微言,這令我不能不寫寫我的寶貝兒子乖乖。

當第一天抱著乖乖回家是在今年一月,從那天開始,我和「蝦子餅」獅子王就成為了真真正正的「狗奴才」,亦踏上了我們的「不歸路」。

乖乖這個名字是從前的主人取的,希望牠能乖乖地成長吧!可惜現實永遠是殘酷,牠的乖巧程度足已令主人要放棄牠,在初到我家的首兩星期,我們取笑牠的名字該叫「驚驚」。因為牠幾乎對所有東西都顯得十分害怕及驚青;無論對人或狗、即使放在路邊的垃圾筒,甚至連泊在路旁的電單車都無一不驚,在家中更常躲在餐桌下,可是兩星期過後;我們又把牠的名字改回乖乖,但肯定牠老豆姓「吳」。

朋友說Miu Miu在家不敢做的東西,乖乖全部做齊——在家亂衝亂撞,不知咬破了無數的拖鞋、手提電話、衣服及皮鞋,甚至揀飲擇食,爭東西等數不盡的惡行。但是像Betty(Miu Miu媽)說的一樣,那有小狗不搗蛋、不頑皮?所以乖乖還是我最寶貝的兒子。

人人都說靚人最著數,靚狗何常不是?可能每個媽媽都覺得自己的兒女最靚吧!每次見到乖乖都覺得牠很靚仔,又常常對著我們笑,所以就算怎樣辛苦都可以忘記、怎樣頑皮都可以原諒。

「蝦子餅」常常說,如果我有一個兒子,一定會把他寵成敗家仔,哈哈!他說得真對;我自己都相信會是這樣。

可幸的我只有乖乖和牠的兔兔大佬拖肥,牠們不能成為敗家仔;只能成為敗家狗、敗家兔,而牠們永遠都是Beloved sons。

寫完乖乖的不是,總要寫寫牠的好處吧!可是寫這個題目真的有點難度,因為牠除了靚外,真的沒有什麼可讚,但如果說識飲識食、把硬頸看作有原則、識睇眉頭眼額、識歎、識爭風呷醋都是長處的話;乖乖就是「一級捧」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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